报名注意事项: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第六章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七章 考点(面试点)地址、面试时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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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面试点) |
地址 |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乌鲁木齐市考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乌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
4月12日 |
上午:10:00-14:00 |
马老师
任老师 |
0991-6850027 |
|
|
下午:15:00-19:00 |
0991-6850034 |
|
阿克苏地区考点
(阿克苏农一师二中) |
阿克苏市塔
北路19号 |
4月12日 |
上午:10:00-14:00 |
唐老师 |
18999918258 |
|
|
下午:15:00-19:00 |
13999987968 |
|
伊犁州考点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
伊宁市胜利
街179号 |
4月12日 |
上午:10:00-14:00 |
哈老师 |
13899818909 |
|
|
下午:15:00-19:00 |
|
下午:15:00-19:00 |
|
喀什地区考点
(喀什市第三中学) |
帕依纳普路
119号 |
4月12日 |
上午:10:00-14:00 |
李老师 |
13999870191 |
|
|
下午:15:00-19:00 |
第八章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面向全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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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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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 |
民考汉 |
双语班 |
民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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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理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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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工 |
4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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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三年 |
文理兼 |
70 |
|
10 |
|
|
|
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理工 |
30 |
5 |
20 |
10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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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
三年 |
理工 |
20 |
|
|
|
|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工 |
20 |
|
|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工 |
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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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 |
20 |
5 |
30 |
15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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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三年 |
理工 |
2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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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理工 |
25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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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纺织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 |
10 |
|
5 |
5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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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文理兼 |
10 |
5 |
5 |
|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文理兼 |
20 |
5 |
20 |
15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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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 |
20 |
|
|
|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 |
20 |
|
|
|
|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文理兼 |
30 |
10 |
30 |
20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
汉语言 |
三年 |
文理兼 |
|
|
|
30 |
|
|
法律事务 |
三年 |
文理兼 |
20 |
|
30 |
30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
服装设计 |
三年 |
文理兼 |
15 |
|
|
5 |
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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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0 |
30 |
160 |
130 |
|
|
学费:3300元/年;住宿费:(600、800、1000)元/年三个标准;课本费:500元/年。 |
第九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二)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0日-4月11日。
第十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4月18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
8、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后发放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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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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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0时-3月28日18时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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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4月5日 |
公布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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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4月11日 |
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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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
面试,考生分考点进行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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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
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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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公布2014年学院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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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4月21日 |
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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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十三章 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
(二)单独招生监督由自治区招生办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双重监督
第十四章 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第十五章 毕业证
(一)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二)5%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章 监督举报
第十七章 考生咨询
联 系 人:马老师、任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6850034
Q Q: 149979393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830021
第十八章 相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